政策法规
中国基督教教职人员行为规范
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标准,加强教职人员队伍建设,遵守“凡事都要规规矩矩地按着次序行”(林前14:40)的经训规范教职人员行为,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和《中国基督教教会规章》等规定,制定本规范。一、基本要求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增进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2. 自觉遵守国...
中国基督教场所团契活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基督教场所内团契活动的规范管理工作,促进团契活动合法、合规、有序开展,根据《宗教事务条例》《中国基督教教会规章》等规定,特别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团契活动是中国基督教的传统事工,是基督教场所常规活动的一部分,特别是正式崇拜活动之外,可以团结牧养信徒的补充性活动。第三条 团契设立的主体是依法登记的堂(点),团体(各地基督教两会)、神学院校、临时活动点、以堂带点的点和个人不得组...
中国基督教教堂主要教职人员任职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基督教教堂的规范化和民主化管理,促进基督教教务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中国基督教教会规章》《中国基督教教职人员认定办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主要教职是指按照《中国基督教教职人员认定办法》认定的、在依法登记的教堂主持教务工作的主任牧师(或个别教会传统中相当于牧师的长老),一般为...
中国基督教传道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教要求,加强和规范教会内部管理,促进基督教健康传承,根据《宗教事务条例》以及《中国基督教教会规章》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专职传道员第二条 专职传道员(含《中国基督教教会规章》中所称的“教士”)是指从正规神学院校毕业,尚未按立圣职,但已在基督教两会、神学院校或堂(点)工作的专职同工。第三条 专职传道员应具备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
宗教界开展“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启动会在京召开
宗教界开展“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启动会近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陈瑞峰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认为,宗教界开展“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是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促进我国宗教健康传承的必然要求,对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全面从严治教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强调,各全国性宗教团体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